一、填报范围与填报对象
(一)在我市工商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所承接的物业服务项目(含顾问项目,下同);
(二)在我市境内从事物业服务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所承接的物业服务项目。
二、填报程序与填报时间
(一)填报程序:物业服务企业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网址:http://zjt.fujian.gov.cn/),在“网上办事-企业资质”栏中点击进入“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定期报表”信息系统,填报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年报表和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状况季报表。
(二)填报时间: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状况季报表填报时间为第一季度3.15-4.15,第二季度6.15-7.15,第三季度9.15-10.15,第四季度12.15-1.15;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年报表填报时间为2019年1.1-1.31。
三、其它要求
(一)物业服务企业季报表和年报表的填报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填报数据作为企业资质管理、评先评优、差异化监管的依据。对不按本通知要求按时准确填报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状况季报表和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年报表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按时填报报表将直接列为物业服务信用评价体系不良信息,计为扣分项。
(二)各地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所在地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季报表和年报表的填报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统计制度,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不得少报、虚报、瞒报,确保填报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